新农村建设是基本国策(下)
字数:3828
来源:探索与争鸣 2006年7期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当页正文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考虑的方面很多。新农村建设的成效,既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又受到微观机制的制约。如何协调好各种因素,将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本刊上期刊登的参加婺源研讨会的专家文章,主要从宏观角度探求新农村建设的路径;本期刊发另外5位与会专家的文章,从土地、管理、人力资源、立法等微观角度,分析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措施。我们殷切地期待读者的反响。
——主持人:叶祝弟
建设新农村必须因地制宜
□武克全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研究员、上海市政协委员
众所周知,我国的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但20多年后,农村与城市之间发展的非均衡程度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更加扩大了。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已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一个热门课题。这里,联系我们在江西婺源的考察,谈一些看法。
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必须因地制宜,从各地实际出发。恩格斯在批判空想社会主义时曾指出:“社会主义只有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才能成为科学”。今天,我们同样应当看到,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全面的目标,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因地制宜,从各地实际出发,才能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应当肯定,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地为农村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并取得了伟大的历史性成就。但也不可否认,这方面也有不少教训,除了不合理的制度设计外,不少地方在农村发展的途径和方法上存在模式化、简单化的情况,一般早期都是兴办乡镇企业,后来则是征用和出让土地,大批农民进城务工,而缺少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激发农村内在活力的探索。这次我们考察的江西婺源,其发展比较滞后,原因可能也在这里。婺源地处赣浙皖交界,是迄今我国农村中少有的沉静之地,这里的地理环境是一派“青山绿水”,四季云霏雾笼,盛产绿茶,典型的江南山水风光。更为难得的是,遍及山川的明清式建筑村落,蕴涵着颇为丰富的人文景观。据导游介绍,这些年来婺源最大的变化就是来旅游的人多了,但这里的传统产业——茶业却衰落了,年轻人都去外地打工,农民的收入很低。资源如此丰富的婺源如何建设和发展,在江南农村有一定的代表性,很值得研究。我认为,最根本的,还得从各地的实际出发,作出符合当地发展的长远规划,特别重要的地区,甚至要做省级的乃至国家级的长远规划,让各地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农村的建设和发展,也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开发,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新型农民队伍。与整个中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人才一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果没有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队伍,那是万万不行的。当前,我国农村一方面存在大量多余的劳动力,他们的转移就业成为一大难题;另一方面,极其缺乏新型的农民,不少农村因为有劳动能力的农民都已进城打工,如今出现了“空巢化”的情况。这次在婺源考察,我曾与一茶庄老板聊天,问及为什么原来享誉中外的婺源绿茶现在市场销售这样不景气,他的回答很坦率,加工不到位,原来的茶厂都关闭了,现在真正会加工茶叶的职工已不好找了。不仅重振婺源茶业需要人才,保护、开发婺源丰富的旅游资源,更离不开专业人才。因此,思考、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除了政策、资金、技术等等的扶助之外,人才的培养和开发也不是一个可以小视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目标能否实现,将取决于我们能否真正培养出一支新型的农民队伍。20世纪20年代,著名平民教育家晏阳初在河北定县推行平民教育实践,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今天,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更需要重视和加强农村的文化科技教育,应该有更多的有识之士深入到农村,为改变农村的面貌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农村的建设和发展,各级政府要找准自己的位子,真正发挥好自己的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关系到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而且关系到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民族的伟大复兴。各级政府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明确自己的责任,发挥好自己的作用。经验告诉我们,发挥各级政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除了认真贯彻党的一系列有关农村的方针政策、坚持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外,还应切实抓好农村发展的各项重大工作,例如,科学合理地编制农村的发展规划,加强和推进农村的文化科技教育,做好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和培训等。在婺源,茶农很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办好婺源茶叶展销会,以扩大它在国内外的销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难度很大、任务艰巨,对各级政府将是一个重大的考验。
最后要说的是,不久婺源要通高速公路了,“若要富,就筑路”,这对交通相对闭塞的婺源,无疑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通道。但是,随着与外地交往越来越密切,特别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这里的生态环境能否得到有力的保护,能否与社会经济一起更加协调发展,这将是摆在婺源人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新农村建设:市场、资源与管理
□王家范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历史学会副会长
今天说起新农村建设,需要考虑的方面很多。这个“新”字有许多意思,其中之一,便是今天的农村建设,不能不考虑它处在什么样的新形势和新条件之下,例如市场经济的条件,城市化的外部环境,组织管理的现代化,等等。即使是像婺源这样一个“八山一水半分田,还有半分是家园”的地方,也无法避开这些宏观形势。
在市场经济中能否获取更多的份额,是今天规划农村发展的中心枢纽。离开了这一条,农民富不起来。但农村不能盲目模仿城市,农村有农村的优势,必须立足于本地区资源的优势,大力开发在市场上有资源优势、能获取最大边际收益的特色经济。在婺源,据我的考察,他们比起单纯靠粮食生产为主的平原地区农民的生活状况要好一些。因为这个“八分山”,过去是穷的根源,在今天的市场供求上,却变成了致富的优势。山产,例如绿茶、木材、竹材、菇类、山珍、中草药等等,是城市需要却又必须外求于人的商品,在国外市场上也有销路,价格也不菲。近几年茶叶种植面积直线增长,就说明了这一点。
优势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需要长远眼光。市场的法则,物以稀为贵。假若你这里生产的茶叶、山产,别的地方比不上你,也是一种以稀为贵。所以光考虑数量增长不免是短浅的。许多地方也在发展茶叶、山产,竞争加剧,你就得在加工与改良品种上别出心裁,研制出新的优势产品,决胜于国内外市场,从竞争中获利。还要不断发现与开发目前注意不够、尚未充分开发的资源,例如中药材,以及含有效人体康复成份、经生物提炼可以占领市场的山产绿色制成品。
必须把农村建设与生态环境的保护有机联系起来。保护自然生态,实际也是在保护本地绿色优势资源。光有山,没有丰富的植被,没有一定数量的优良湿地,大气环境质量降低,茶叶等山产的生长条件也会变差,就等于砸了自己的绿色“家当”。像婺源那样,水资源本不丰富,水面与沼泽面积较小,我很担心随着旅游的发展,大造宾馆、别墅、酒楼,破坏水源,污染水质,以及模仿城市化,争建密集型高级新居,将湿地给消灭掉。婺源本只有“半分家园”,如果靠侵吞“一水半分田”去发展旅游业与房地产,就是破坏了婺源天然的自然地理优势,结果会因短暂的利益追求,损失掉婺源长远发展的经济利益。这一点应该引起高度关注。
优化规划与管理,在市场经济盛衰无定、转瞬即变的情景下,显得尤为紧要。现在让农民吃亏的,是他们没有自己的经济实体,仍然是分散的个体生产,规划开发、深度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都掌握在别人手里。生态保护,是他们需要维护的权利,也不容易得到保障。新农村发展的主体是谁?中央文件说得明白,是农民。但这个“农民”,应该是复数意义上的“农民”,拥有经济自主权的群体农民。个体农民无法占领市场,只能受市场“霸权”的宰割,没有自我保障的能力。从县、乡政府至“村民自治”组织,是从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的,不可能承当。政治上的考量盘算与经济上的自主经营,动力机制不一样,政治权力不应该渗透到经济活动中去,并在其中起支配作用。经济发展的最好途径,从道理上说,应该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个体,有自愿联合经营的权利,有权依据自己的利益追求,自主地掌握生产、经营、销售等各种环节,以确保自己在市场上获取最大的边际利益。但当下乡村农民,缺乏与市场化适应的必备现代知识、信息以及管理技能。日本的农村互助合作组织搞得很成功,这是因为村社具有自主的历史传统,它是可以与政府合法对话谈判,能有效维护村社农民产权的“实体”,而这种“实体”在中国北宋就消失了。像法国,它是由进城后致富的“旧贵族”(实际已经转化为新贵族),返乡搞“农业革命”,用自己在城里积聚起来的资本与知识,充当农村发展经济的“头”,带头掀起“农业革命”。在中国明清时代,类似的这种人也有,就是“徽商”。可惜那时的徽商,回乡不从事家乡经济的开发,只是造豪宅、盖书院、建庙宇。
现在就看城市里手握大量资本的人,特别是原来有农村背景的城里人,有没有远见与魅力,敢于返身农村建设。但要着重强调一点,他们首先必须从经济考量与心理需求各方面都能“转换”为农民的立场,真正成为农民利益的带头人物,与众多农民结成利益与共的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是通过合理的“契约”关系组成的,参与共同体的每个人都有应得的权益(例如股份制那样),并且得到共同体规则的严格保障。共同体的“头”,其权力不是无限的,有规则约束,能让成员通过合法的形式决定奖惩取舍,共同体有权罢免不称职的管理阶层。如果让这种按现代经济规则构成的农民经济共同体,参与到整个市场竞争中去,决定其生产、加工与流通的各个环节,拥有在市场上自主博奕价格的权益,学会在市场里谋求农民最大边际利益的本领,新农村的发展就有了保障。
新农村建设要注意地方特色
□袁恩桢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上海市经济学会会长
处于赣浙皖交界的婺源,一处处青瓦粉墙、马头飞檐的徽派村落,掩映在无数的青山绿水之间;村落中那古树湍溪、桥畔人家、院屋人文,还有无数的旅游品摊店,这一切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婺源农村的景象,使人联想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形象问题。青山绿水、青砖灰瓦和马头墙所构成的婺源村落,一幅极具诗意的水墨画,一处极富地方特色的中国农村,能不能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象之一?是不是只有改为积木式的水泥建筑,或者添上点欧式框架,才能代表新农村的形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的是农村,如果农村变成了城市,那就不叫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建设要有中国农村的特点,要有中国农村的地方特色。青砖灰瓦马头墙的徽派建筑,是中国农村建筑的一大瑰宝,也完全能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中国的东西南北各地,农村建筑都有不同的风格与特色,我们应该保护与发扬这些风格与特色,而不可将这些极具风格的农村建筑破坏殆尽。当然,富裕地区的农村也完全可以构造一些具有欧美风格的农村建筑,但绝不能东施效颦。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是要使广大农民能真正富裕起来。如何富裕?不能单靠财政的转移支付,不能单靠社会扶贫。不仅财政转移支付与社会扶贫的能力有限,而且如果单靠社会扶贫,那只会越扶越贫,以往已有不少类似的教训。富裕之路主要靠自力更生,靠当地农村生产力的发展,靠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分离,靠各类非农产业的蓬勃发展。浙江、江苏、广东、山东等地的富裕农村,都是这么发展过来的。
“无工不富,无商不活”,是我国农村走向富裕之路中一条不成文的俗语,也完全符合农村工业化与市场化的发展要求。不过,不同地区的农村,在其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过程中,也会形成不同产业的发展特点。温州农村是中国农村发展的先行者,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他们发挥浪迹江湖弹棉花与鸡毛兑糖的经商经验,带着实践获得的丰富的市场知识,办起了纽扣、塑夹、鞋子、网带、电器等小商品的家庭作坊,并形成了一家带一村、一村带一乡的“滚雪球”效应。与此同时,一批批专业市场也拔地而起。大批温州农村,在80年代已靠家庭企业与专业市场而致富。以后,这似乎又成了浙江农村致富的主要模式,如义乌小商品市场、绍兴轻纺市场的巨大成功,也是沿袭温州的专业市场发展而来。但是即使在浙江,也有不少农村开拓的是农村产业,即在发展农产品加工、渔产品加工或农村旅游业上下功夫,同样达到了致富的目的。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富裕之路,当然离不开非农产业的发展。但是,这里的非农产业,一定要有农村自己的特色。比如婺源,满山茶园可供深层次开发以增加其价值。绝色的山水风情与人文景观,蕴含了旅游业的无限商机,并将随高速公路的开通而出现质的提升。如果再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进入县城,更能为反哺周围农村作出重大贡献。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须有社会主义的人文内容。婺源的一些乡风民俗,有很多值得挖掘的东西。这里的村民和睦相处、互助互让,大概是与理学家朱熹的故乡有关,保存了一些诸如忠义节气等儒家遗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是凭空而来,其中应该有传承中华精神文明的合理内容。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21世纪中国的一件大事。在这一建设事业中,政策导向固然重要,但更需要秉承自然,尊重地方特色。中国的新农村绝不可千村一面,而必须是风情万钟。
对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以上海九星村为例
□邓伟志 上海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政协常委
近日,在婺源会议上听取了各位专家对新农村建设的想法,感触颇深。其实,新农村建设不仅关乎到广大农村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乎到那些位居城市边缘的“城中村”的发展前途。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城中村”所反映出的问题更紧迫,更集中。本文试以上海市九星村为例,阐述都市里的“城中村”的发展问题。
一、关于征地制度改革与立法建议
九星村名列上海市亿元村首富,村长吴恩福被评为全国十大村官之一。这个村位于上海市西南城郊结合部,隶属于闵行区七宝镇,有1117户农民家庭,3757名村民,4230亩土地。随着上海城市化进程的推进,2600多亩耕地被征用。最近,我与几位农民问题专家到九星村调查了他们土地被征用的情况,有3个涉及到法律的问题,提出来讨论。
(1)立法机构对“公共利益”必须作出界定和解释。宪法规定以“公共利益”需要对土地实行征地或者征用,但对“公共利益”至今没有明确作出解释。在我国宪法修改前,九星村被征用的土地中,属“公共利益”需要的征地600多亩,占征用面积的五分之一,有些征地“不补偿、不安置、谁家孩子谁家抱”,留下太多的后遗症。缘于法律对“公共利益”没有作出明确解释,征地部门可以随心所欲,从而侵害了农民土地权益,也阻碍了国家限制征地范围、控制征地方略的实施。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对“公共利益”作出权威性界定和解释。
(2)应建立一个权力制衡的合议机构来确认“公共利益”的需要。在对“公共利益”作出界定后,由谁来确认、谁来管理、谁来监督,必须依赖于一个权力互相制衡的机构来实施。在这个权力机构中,不仅各级人大要参与,还应有代表农民权益的机构参加。这是因为宪法规定,农村土地为农民集体所有,农民对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公共利益”的界定,应有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如有的公路两侧绿化宽度为500米(外环线两侧红线留地为100米,绿化造林为400米)。按照这一单方决定,九星村的外环线被征用了334亩,而绿化带被征用了434亩,比例为11.3,于是不得不在绿化带内拆除集体建筑3万平方米,损失6000多万元,集体经济遭受严重侵害。与九星村毗邻的号上村,也因被拆除集体建筑而致村级经济遭重创。为此,农民对随心所欲“以绿毁农”的单方决定表示强烈不满,不断上访。
(3)对征地的“补偿”标准,应以市场交易的发现价作为标准。我国宪法修改时作了征地应“补偿”的规定,以立法形式保护农民权益不受侵犯。最近,国土资源部作出了保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各省统一以年产值的倍数来计算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规定,明确规定最高为30倍。这与过去补偿按
长官意志的随意性、广泛的侵权性相比,是一大进步,但由政府单方面决定补偿价,有悖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经济法则。对被征地的补偿价应以市场价作为征地补偿标准,这样既可以有效保护失地农民的土地权益,又可以成为有效控制征地规模、减少失地失业农民的最有效的经济杠杆。
(4)对征地的失地失业农民安置,应享受“城保”(不是“镇保”、“农保”)的社会保障。九星村的非农用地不仅全部安置了劳力,享受“城保”水平的社会保障,农民享受医疗、养老保险,还解决了征地工工作难安排与低收入的后遗症。
二、关于非农用地制度改革的立法建议
九星村对600多亩集体非农用地的土地产权,进行了土地资本运作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即农户将这些土地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投入兴建占地面积10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营业用房1万间、进驻商家近5000户,形成了农贸、茶叶、木材、铜材、建材、五金、电器、汽配、家俱、文具用品等22大类的九星综合市场村,从而确保了非农用地经营房地租赁业态的级差地租高收益不被剥夺。
九星村将非农用地用于兴建市场,其实质是农民拥有非农用地的产权,来确保自己不失地、不失业;也就是说,他们以非农用地资本经营“市场村”,为自己持续致富提供了土地产权制度性、体制性的保障。在土地资本运作前的1994年,这个村农民人均年收入不足3000元,全村负债1780万元,负债率高达84%,陷入了部分村民连续23个月拿不到退休金,30个月不能报销医疗费的困境。而以非农用地创办市场后,即以级差地租为农民非农用地所有权的实现形式,使土地经济收益迅速增长,从而连续两年名列上海特色亿元村的第一名。此后,这个村历年净利润分别为:1998年0.17亿元,1999年0.19亿元,2000年0.24亿元,2001年0.45亿元,2002年0.56亿元,2003年0.97亿元,2004年1.56亿元,2005年1.80亿元。又据统计:与2004年相比,2005年全村实现可支配收入3.31亿元,增长35%;净利润1.80亿元,增长20%;上交税收8500万元,增长3%;劳均年收入3.5万元,增长13%。
九星村以非农用土地产权进行资本运作,积累了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据此提出以下相应的立法建议:
(1)建立农村集体非农用地制度。九星村因“公共利益”需要以及经营性用地需要,由国家征去了大半耕地后,成功探索了非农用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发展非农经营性开发项目,在土地转性后为农民提供了就业保障和股息分红,维护了农民及其子孙后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财产权。
(2)农村集体非农用地的用途。九星村的经验证明,农村的非农用地,应以使农民获得长期稳定的土地级差收益为开发立项原则。这个村的非农用地,一不搞使用权转让的较低的绝对地租;二不搞土地批租;三不搞房地产开发等一次性收益的项目;四不搞风险较大的工贸企业经营;五不搞占地多的农民别墅居住用地,而是惜土如金地选择非农用地的经营房项目的深度开发,形成了市场业态,不仅在有限土地上,最大限度地获取了地域优势和初始投资带来的级差地租形态Ⅰ和级差地租形态Ⅱ,而且以资本积累滚动再投入,也即花了2亿多元人民币拓展市场用地和阶段性、周期性加强市场硬件与软件设施建设,使市场业态发展和交易能级逐年提升,获得了与农业投入相反的市场投资开发效益递增的创新的级差地租——级差地租形态Ⅲ。随着市场村的发展,九星村单位非农用地收益率逐年飚升,以非农用地每平方米收入计算:1998年/135元、2002年/213元,2003年/270元,2004年/410元,2005年/584元,即非农用地每平方米收入相当于农业用地一亩的收入,其收入之比为600:1。这个村的净资产积累发生了裂变:1998年/0.64亿元、2000年/0.895亿元、2001年/1.15亿元、2002年/1.66亿元、2003年/2.61亿元、2004年/4.12亿元、2005年/5.73亿元。
(3)农村集体非农用地的性质。九星村的实践证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非农用地所有权应归属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必须依法办理非农土地权属的初始登记。非农用地的房地产权证应依法颁发,准许进入市场流转。可是由于尚无法律规范,符合市场经济法则的九星村的市场经营的房地产权证,至今尚未取得。
(4)农村集体非农用地的政策扶持。九星村的非农用地转性时,土地出让金每亩3.6万元;而市场原为工业用地要转为商业用地,需按每亩16万元交转性费。这个比差很不合理。为此,建议对农村集体土地的非农经营用地,上缴中央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应减低或逐步免收;地方政府的规费和土地出让金也应免缴。这是因为农村的集体土地属农民集体所有,非农经营的级差地租归农民所有,合法、合理、合情。再说,国家已经以征收农民非农收益的税收形式参与了农民级差地租的“再分配”。如九星村上缴税收,1998年1145万元、1999年1428万元、2000年1720万元、2001年1982万元、2002年2450万元、2003年3250万元,2005年2.65亿元的积累中,上缴国家税收8500万元,即上缴国家的税收占积累的比例高达1/3。
三、关于包含农村土地资产在内的股份制改革的立法建议
(1)对承包地、非农用地、征地留用地入股成立的农业合作社,应依法予以确认。
(2)深化农村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九星村以“不撤村”的形式,将上述包括集体土地在内的存量资产量化给村民,资产收益分配到人。九星村股份制改革,解决了集体资产所有权虚化的瓶颈,将筹建的九星物流股份公司的8000万元股份,确定为村民股、岗位股、法人股三类股份,其中村民股占64.6%、岗位股占25%、法人股占10.4%,并产生了161名股东发起人,九星村村民当起了股东村民。
为此建议:全国人大创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农村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法,以法律形式确认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与农村集体产权的主要实现形式——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
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是处于“三农”问题核心的农民致富的长效机制、体制与法制保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治经济基础,其改革的先行者、创造者不是别人而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如果说农村集体土地联产承包改革创新者是安徽小岗村,那么农村集体非农用地改革创新者是上海九星村。这个村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四个化”的经验,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城保化”,承包地、宅基地“物权化”,非农用地“资本化”和土地流转“市场化”的实践经验具有立法参考价值。
“生态文化”与生态保护
——以湖州市安吉县为例
□朱贻庭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上海市伦理学会副会长
3天的婺源新农村建设考察,感受很多。婺源确是中国最美丽的农村,因此,我衷心期望婺源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能坚持把生态保护放在中心的位置;因为,没有生态的保护,就不会有婺源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要落实生态保护,就必须首先建设好“生态文化”。在这个问题上,从湖州市安吉县“生态立县”的经验中是可以得到一些启示的。
3年前,我曾对安吉县的生态保护工作进行过一番考察,该县“生态立县”的战略和经验很有典型意义。建设“生态文化”不仅可以始终保持安吉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而且可以使“生态经济”、“人居环境”始终走在一条“绿色通道”上,使安吉的经济、社会始终保持可持续发展态势,从而保证“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的实现。安吉县的“生态文化”建设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首先,从各级领导到乡、村群众和企业主,都已有了明确的生态伦理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科技意识;其次,已经制定并积极实施了许多生态保护的制度、法规和措施;第三,已经积累了一些实现生态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的经验,广大群众从实际经验中认识到了保护生态环境对发展经济、提高收益的积极意义,增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自觉性;第四,一些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旧的生活习俗正在改变,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悄然形成。受此启发,我就“生态文化”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鉴于“工业化”和“工业文化”造成了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给人类自身带来了严重危害的现实,自上世纪30年代开始,以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为标志,一种旨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的人类对待人与自然、环境与发展关系的文化形态开始形成,这就是所谓“生态文化”。它是继“农业文化”和“工业文化”后更为高级的文化形态,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应在“生态文化”的指导下,保护生态环境,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以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化”的根本特点是,超越“人类中心主义”的局限,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环境与发展良性互动的价值模式,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为新型工业化发展提供一种新的文化形态。其具体内涵可分为3个层面:
第一,精神层面,也就是价值观层面:要扬弃“人类中心主义”,转变人与自然对立的思维方式,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环境与发展良性互动的价值模式,树立“生态价值意识”、“生态伦理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科技意识”。
第二,制度层面,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两个方面:要变革破坏生态环境或不利于生态保护的传统的制度和习俗,建立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利益机制,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习俗。
第三,物质层面,要发展有利于生态保护和发挥生态功能的少污染、无污染、节能源的高新科技产业,以及具有绿色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绿色农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建设生态旅游产业、休闲度假基地和与生态环境融为一体的人居群落等。
以上3个层面,以生态价值观为核心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文化体系。关于生态价值观层面的基本内涵又包括4种意识。
1.“生态价值”意识,包括生态“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工业文化”只是关注生态的“外在价值”,认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只是对人有用,为人而存在,是被人利用开发的对象。“生态文化”则认为生态本身就具有“价值”,即“内在价值”。古贤说:“天地之大德曰生”;俗话说:“人杰地灵”、“山有灵气”、“地有地脉”。所谓“生”、“地灵”、“地脉”、“灵气”,实际上就是指生态的“内在价值”。因此,人类就应该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就应该保护生态。就是说,生态自有它存在的合理性,它不是任人摆布的工具,它有自己的尊严。唯有保护自然,维持生态平衡,人类才能从生态的巨大潜力中获得福泽。这就是生态价值观的本质,是生态文化的核心。
2.“生态伦理”意识,也称生态道德或环境道德。它是人类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自觉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形成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和行为实践的总和,是人类道德认识的一次重要升华。它拓展了人类的伦理视野,把道德调节的范围从人与人的关系扩大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肯定了人作为自然界道德监护者的神圣职责。就是说,行为之善,不仅在于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而且还表现于人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爱护和保护。其基本规范有:热爱大自然,与自然为友;爱护动植物,保护生态平衡;优化生产方法,防止环境污染;发展科学技术,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节俭资源消费,实现生活方式“绿色化”等。总之,要求人们做现代的生态文明人。
3.“生态保护”意识。“生态”不是各种生物个体、生物种群的简单相加,而是生物多样性的有机系统,即生态系统。生态保护,从根本上说就是保护生态系统和生态环境,维护生态的动态平衡。毁灭地球上的一种物种或一个种群,就会破坏生物的多样性,就会破坏生态系统,从而导致生态失衡和生态危机。必须从保护生态系统、维护生态平衡的高度来把握生态保护的真谛,做“生态卫士”。
4.“生态科技”意识。人类保护生态,并不是要消极地顺从自然;人类还是要开发自然、利用自然资源来造福人类自己。但是,这决不能以破坏自然生态为代价,而是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荣、生态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就应该创新科技,不断开发可以节约自然资源、循环利用自然资源、少污染和无污染的科学技术,即所谓“生态科技”或“绿色科技”,把生态平衡与经济发展统一起来。所谓“生态生产力”,就是在“生态文化”的指导下,提高人的“生态文化”素质,发展生态科技,在维系生态平衡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巨大的生态潜力,推动经济的发展。这里,生态科技是生态生产力的第一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