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存直 1904—
安徽省合肥市人。青年时代曾留学日本10年,1931年回国后曾任中学教师、出版社编辑等职。1949年后一直在华东师范大学任教,曾任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上海市语文学会副会长。他在语言学上的成就,主要体现在语音和语法两个方面,其中以语法尤为显著。著有《语法三论》、《语法新编》两部专著及论文多篇,是坚持传统语法的代表人物。其《语法三论》对中国语法学界争论不休的一些原则性问题,特别是关于语法研究的根本原则、主语和宾语、词的分类等问题提出了与众不同的看法。明确提出了建立汉语语法体系的三个基本原则:(1)句本位原则;(2)形式与内容对戡而以形式为纲的原则;(3)句法和词法对戡而以句法为纲的原则; 概括地体现了作者独特的语法思想。其《语法新编》则是上述语法思想的具体化,是他刻意建立的语法新体系的体现。书中在各个问题的论述上都牢牢把握《语法三论》中所提出的三个基本原则。在析句方法上采用成分分析法,把句子的三个成分划分为三个层次,与层次分析法的层层二分相区别; 在词的分类问题上采用以词在句子中的用途、用法为准的功能标准,也与一般的功能标准迥然有异。他在语法研究方面刻意探索,别成一家,在汉语语法学史上享有一定的地位。参见“语法三论” “语法新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