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代欧元怀致蒋慰祖信札

发布者:陈枝清发布时间:2024-01-15浏览次数:25

蒋慰祖(1910-?) 字柏森,江苏吴县人,生于1910年10月8日(清宣统一二年九月初六) 。上海大夏大学法律系毕业,中央训练团台湾干部训练班结业。曾任江苏、上海、四川、贵州等地方法院一、二审检察官、推事,首席检察官及院长等职。1945年8月任台湾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还任东吴大学和政治大学教授。1947年改业律师,执业三十余年。1954年递补为第一届“国民大会”代表,并曾担任“国民大会”第一审查委员会召集人兼主席。后任“宪政研讨委员会”编纂委员,“光复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司法组召集人等职。1983年获美国新加利福尼亚学院及联合大学荣誉法学博上学位 [1]。著有《中华民国宪法释论》、《亲属法新论》、《法院组织法》等 。(来源:刘国铭.中国国民党百年人物全书 (下册).北京:团结出版社.2005: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