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任务可别为三方面:传授知识,培养习惯,启发理想。教育所以要担负起着三重任务无非直接谋个体之幸福,并间接谋群体之幸福。
—— 常道直
常道直(1897-1975),又名常导之,江苏省江宁县人,中国民主促进会成员。1920 年毕业于金陵大学,遂升入北京高等师范学校教育研究科学习,修业两年毕业,成为中国首届教育学科研究生。毕业后在上海商务印书馆任编辑一职。1925年考取公费留美,入哥伦比亚大学深造,师从杜威,1926年获教育学硕士学位。1926至1928年公费赴英、德等国考察,并在英国伦敦大学哲学系和德国柏林大学哲学系访问学习。
1928年回国,先后在南京国立中央大学、安徽大学及北京师范大学,任教授、教育系主任及教务长等职。参加创建中国教育学会,为首届常务理事。1943年底当选为教育部部聘教授。1944年任教育部中教司司长。1948年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委员会委员身份出席了世界教育大会,并代表中国发言。
1951年起在华师大任教育系教授,先后担任教育史教研室主任、教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任外国教育史研究生班导师,晚年在西欧北美教育研究室主持研究。1975年病逝。主要研究方向:比较教育、教育哲学、外国教育史。主要论著:《比较教育》、《德法英美四国教育概观》、《新中华比较教育》、《法国教育制度》、《德国教育制度》、《各国教育制度(上、下卷)》、《教育制度改进论》、《师范教育论》、《教育行政大纲(上、下册)》、《增订教育行政大纲》、《平民主义与教育》、《杨·阿姆司·夸美纽斯的生平和教育思想》、《赫尔巴特的教学论的再评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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