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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捐赠文献接收条例

20217月修订)

 

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赠图书。本馆将向所有捐赠者出具谢函。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考虑馆藏范围和空间等因素,本馆会对捐赠图书进行甄别取舍,故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诸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要求。

2.正式出版物(有较高学术价值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酌情接受)。

3.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读者使用。

4.本馆缺藏或复本不足。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文献不被纳入馆藏:

1 . 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或法规。

2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

3 . 破损。

4 . 內有划线、注记、眉批(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 . 內容陈旧。

6 . 不成套。

7 . 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

8 . 其它不符合馆藏发展政策者。

三、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对捐赠文献的处理:

1.捐赠文献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没有将捐赠文献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3.纳入馆藏并不表明该书将被永久收藏。

4.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文献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文献进行剔除。

四、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对不予入藏或被从馆藏中剔除的捐赠文献的处理:

1 . 具有参考价值,但图书馆已收藏或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图书,转赠本校师生或其他图书馆。

2 . 盗版及残旧文献送废品收购站。

五、其他:

1 . 境外出版物,须通过国家相关机构认定具有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权的单位办理相应核查手续。

2 . 捐赠文献复本以13册为宜。

3 . 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联系电话:021-54345070。本市范围内捐赠图书较多者,图书馆可派员提取。

4 . 邮寄:

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

邮政编码:200241

联系电话:021-54345070

联系人:熊志华